创卫知识 | 一起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100问(91至100问)

2021-09-03 15:23  

91.食品摊点整治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标准?

答: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

92.小餐馆卫生管理整治标准是什么?

答:

(1)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张贴醒目位置。

(2)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配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卫生管理。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公共消费区域有禁烟标识。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卫生检查、操作记录及卫生监测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

93.小餐馆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是什么?

答:

(1)室内外环境整洁,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

(2)店外 5 米内环境无果皮、痰迹和散落垃圾,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密闭容器存放。

(3)厕所应为水冲式,并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

94.小餐馆的设施与布局标准是什么?

答:

(1)餐饮服务场所远离垃圾场等污染源,有给排水条件。不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或使用功能。

(2)厨房(包括辅助设施)面积必须不低于 8 ㎡,餐、厨面积比例不小于 3:1;厨房(含各加工间)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不积水,排水沟通畅,无积水和油污,屋顶(天花板)防尘、防霉、防水、防火、易清扫。操作台、冰箱、抽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保持清洁。

(3)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冰箱(柜)、专用热力消毒柜、餐具保洁橱、更衣室(橱)、餐厅洗手池、洗碗池(分设洗、刷、冲池)、洗菜池(分设肉、菜、水产品池)。

(4)餐具消毒、原料存放、食品粗加工、冷荤食品制作、食品的陈列与销售、垃圾收集和存储等场所要固定,布局要合理,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给排水通畅,排水口有防鼠网。

95.小餐馆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标准是什么?

答:

(1)按规定索取食品原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并做好台账记录。不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食品与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分开储存。有足够、有效的冰箱等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2)荤素食品分类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生熟容器、工用具有明显区分标志,不混用。食品烧熟煮透,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3)餐具清洗水池(桶/盆)与粗加工水池(桶/盆)分开,标识明显,餐具消毒、保洁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正常运转。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及时完整。

(4)有凉菜加工的要另外加设专间,专间面积≥5 ㎡;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专用冰箱(柜)、二次更衣柜(室)、非手动式水龙头、专用空调,室温低于 25℃。

(5)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期间不得佩戴饰物。

96.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和评定标准有哪些?

答: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检查评定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检查评定结果的综合评价。

(2)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 A、B、C 三个字母表示。

97.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98.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在贮存时应当注意哪些?

答: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9.对餐饮服务单位有哪些要求?

答:

(1)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有效证明,可见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明。

(2)醒目位置可见卫生制度。

(3)醒目位置可见食品量化分级标识。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整体良好。

(5)室内环境状况整洁。

(6)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7)防鼠设施齐全,未见活鼠或鼠迹。

(8)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100.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在创卫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是什么?

答:

(1)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准乱丢乱吐,不准粗言秽语。

(2)树立良好社会公德,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饲养宠物,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3)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乱穿马路、乱停乱放。

(4)不准驾乘无牌无证、手续不全等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

(5)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拖欠水费、电费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6)维护县城卫生、文明形象,不准纵容亲友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垃圾。

(7)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消费一律进入市场、超市及具有相应资质的门店,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点早餐、蔬菜及其他生活用品。

(资料:创建办)

(编辑:唐雪娇 排版:李法楠 审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