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指标条件(11项)

2021-06-16 17:51  

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指标条件(11项)

1.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7.鼠、蚊、蝇、蟑螂四项达到国标C级要求。

8.近3年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职业危害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

9.近3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11.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